外國人在台灣開公司的9大步驟、注意事項一次看懂(圖+文,2024)

外國自然人到台灣投資開設公司,算是境外資金被稱為「外資」。外國人要在台灣開公司門檻相對較低,只要投資新台幣50萬元,外資佔三分之一以上,外國人就可以申請外籍經理人工作證,藉此工作證再申請應聘居留。工作證第一次核准一至三年不等,要延聘公司年營業額須達新台幣300萬元以上,滿五年後可以申請永久居留。取得永居證就算日後公司結束經營,也不會被收回居留權。這麼好的福利,是有國別之分,不包含香港、澳門和大陸!

外國人要在台灣開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流程和台灣人開公司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外資設立公司前需要向投審司(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申請,進行投資的資金、營業項目和投資者背景審查。本文試著把外資在台灣開公司的流程拆解成九大步驟,並逐一簡略說明外國個人在台灣開公司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步驟一、公司名稱預查(經濟部)

在台灣開公司,先要向經濟部進行公司名稱預查和選取公司的營業項目。

  1. 避免名稱已被註冊使用,公司名稱最好按照自己的喜歡程度,順序列出三至五個公司名稱。
  2. 為新公司想一個臨時英文名稱,作為匯入資金之用,因為國外匯入資金時需要公司的英文名稱。此公司名稱若要作未來公司英文名稱使用,要在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後向國貿署申請出進口登記時一併註冊,若已被使用就須另擬英文名稱。
  3. 想好公司要經營什麼項目,只要沒有特殊限制的事業都可經營,有些事業則要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經過相關單位許可,例如旅行社、醫療器材、菸酒等。
  4. 營業項目列選可以參考: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 或直接參考同行的營業項目加以增減。
  5. 針對外資,有些營業項目是被禁止經營的,被禁止的營業項目可查閱:「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
  6. 負責人如果是外籍人士,只有英文姓名,就用英文姓名,若護照姓名是中英並列,就用中英姓名並列。

時程:1~2 個工作天

步驟二、公證授權書

投資人如果不是居留在台灣或因語言不通等因素,可以委託在台灣的代理人進行公司設立、投資申請、資金送審等流程。委託書需要經過公證,代理人須取得委託授權書正本。如投資人已持有留留證,則可以跳過此步驟。

  1. 投資人不在台灣,可到當地台北駐外單位申請公證或律師事務所進行公證授權。
  2. 投資人如果在台灣可到民間公證事務所進行公證授權。在台北我們推薦: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王盈方事務所

時程:1~2 個工作天

步驟三、提出投資申請(投審會)

外國人要在台灣開公司投資,最關鍵一環是經過經濟部投審司的審查,目的是規範境外資金和經營項目。

  1. 投資人需詳細填寫<華僑、外國人初次投資(含新設)申請書>。
  2. 投資人須撰寫投資計劃,包含公司未來主要營運的項目、公司營運規劃,如投資事業未來發展方向及投(增)資預計效益。
  3. 投資人須詳列背景與投資事業之業務關聯性及相關合作計畫、業務發展項目、員工聘僱規劃、財務規劃、預期投資效益及資金運用計畫。
  4. 投資計劃寫得越詳細越有規劃和目標越好,過於簡短會被要求補述、補件因而延誤審批時間。
  5. 投資人須提供經歷、學歷和財力證明。

時程:1~6個月(國別不同,時程不同)。

步驟四、開立公司籌備處帳戶和匯入資金

投審司投資審查通過後,公司負責人就可以到銀行開立公司籌備處帳戶並匯入資金。

  1. 開公司籌備處帳戶須公司負責人帶齊相關文件,如公司名稱預查表、投審會公文、負責人雙證件等親自到銀行開戶。
  2. 沒有台灣居留證的投資人要事先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基資表)才能開戶。
  3. 投資人如在國外,不能來台灣開戶,有些銀行接受委託開戶,但必須另外公證委託授權。
  4. 開戶完成後從國外一次以外幣把資金匯入公司籌備處帳戶,匯入的外幣結匯成台幣的金額必須和申請投資時的資本額相符。
  5. 匯款性質須指定為「310僑外資股本投資」。

時程:1~2 個工作天

步驟五、資金審定(投審司)

外資資金匯入後須向投審司進行資金審定。

  1. 填寫<審定投資額申請書>。
  2. 準備公司籌備處帳戶存摺影印本(封面、銀行蓋章頁和匯入資金頁)、匯款通知單和買匯水單。

時程:7~14個工作天

步驟六、找會計師進行驗資

資金通過投審會審定後,投審會的流程告一段落,就可進入一般公司設立的申請流程,公司設立的詳細資訊可參考(公司設立(公司登記)九大步驟,自己辦立即上手!(圖+文)。接著要做的是,找會計師進行驗資,做「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

  1. 向銀行申請銀行「存款餘額證明」。
  2. 備妥驗資相關文件後找合格的會計師進行驗資。

時程:1~3 個工作天

步驟七、公司設立登記申請(商業處)

取得「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後備妥相關公司設立相關文件後,向商業處申請公司設立登記。

  1. 台北市新設公司採即審即核,當天申請當天就會獲得公司統一編號。
  2. 領到公司登記核准函後可在隔壁櫃枱向國稅局遞送營業人設立登記申請的文件。

時程:1~2小時

步驟八、營業人設立(稅籍)登記申請(國稅局)

要完成一家公司的設立,最後一個政府部門就是國稅局。

  1. 取得台北市政府公司登記核准函後向國稅局申請營業人設立(稅籍)登記申請。
  2. 取得國稅局營業人登記核准函後,帶同公文和發票章到國稅局報到,申購發票憑證,公司就可以正式營運。
  3. 如果是一人公司,負責人須親自到國稅局報到。
  4. 公司登記和營業人登記均核准後,再到銀行把「公司籌備處帳戶」改成正式公司帳戶。

時程:7~14個工作天

步驟九、外籍經理人工作證申請(勞動部)

投資人如果需要在台灣管理和營運公司,可向勞動部申請外籍經理人工作證,憑工作證再向移民署申請居留證。

  1. 外籍經理人工作證,許可期限為1~3年。
  2. 如要續聘,公司年營業額須達300萬以上。
  3. 持外籍經理人工作證可向移民署申請居留證,居留期限與工作證期限相同。
  4. 申請居留證需要注意自己的護照有效期。

時程:7~14個工作天,若遇上複審要再一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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