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公司台灣分公司 Q&A 大集合!所有疑問就看這篇!

根據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公司登記統計,2024 年在台登記的外國公司分公司達 5,586 家,顯示「外國公司台灣分公司」為不少外企在台營運的常見形式。分公司隸屬母公司、非獨立法人,設立方式與子公司流程不同,但可在台營業、申報稅務並將盈餘匯回母公司。

本篇以問答方式說明外國公司在台申請分公司設立的流程、常見問題、資金與稅務規劃,以及外籍經理人工作許可與負責人責任,幫助讀者快速掌握要點並提供實務參考。

一、外國公司來台設立台灣分公司之概述

外國法人或 外國公司 於中華民國境內投資時,應依其經營目的選擇設立子公司分公司或設立辦事處等不同模式,其中設立子公司(如 台灣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等法人團體)或設立分公司,原則上須先向經濟部 投資審議 司申請投資許,必要時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辦理公司登記或分公司登記並取得相關執照。

其中,子公司須設置董監事並具備資本額概念,而分公司則無法人地位,僅需指定分公司負責人並備妥營運資金。若僅設立分公司辦事處或辦事處登記(即代表人辦事處),其性質限於聯絡、市場調查、採購、報價議價等非營業務行為,不得對外營業,亦不適用營利事業課稅。

就稅務而言,台灣公司或分公司完成設立程序並實際營業後,須依規定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其他所得稅事項;其中,僅有子公司於對非居住者股東配發股利時,始涉及股利扣繳21%(未適用租稅協定情形)及未分配盈餘稅之議題,分公司則不適用未分配盈餘課稅。

另需注意,若投資主體涉及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由外國法人直接或間接持有我國公司股權,適用法規與審查標準將更為嚴格,實務上多由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記帳士事務所協助辦理投資許、設立程序、稅務申報與整體稅負規劃,以確保法令遵循與結構合理性。

二、外國公司來台設立台灣分公司的十個流程(步驟為主)

1.台灣分公司名稱預查(約 2 天)

向經濟部商業司或各地商業登記機關查詢擬用名稱是否可用,避免與既有公司名稱重複,確保外國公司台灣分公司名稱符合登記規定。

2.台灣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審查 7-14 天)

準備外國母公司文件(公司章程、登記證明、董事會決議等)經適當公證及領事認證後,向經濟部或所在地商業登記機關提出設立申請,等待審查核准。

3.台灣分公司籌備處開戶(約 1 天)

核准前可先於銀行為籌備處開立專戶,以便接收母公司匯入資金或支付設立費用,並備審查時使用。

4.匯入資金與結匯(約 1-2 天)

母公司依台灣法規將資金匯入籌備處帳戶,銀行辦理外匯結匯與資金來源查核,並出具相關匯款證明文件供資本驗證使用。

5.資本額簽證(約 3-5 天)

由會計師查驗匯款憑證與資本到位情形,出具資本額簽證報告(資金審定或到位證明),作為設立登記及稅務登記之依據。

6.文件補正(資金審定)(約 7 天)

若主管機關或銀行要求補件,依規定補齊母公司文件、簽證報告或其他佐證資料,待主管機關再次審查通過。

7.稅籍登記(約 7 天)

向國稅局辦理營利事業登記、統一編號申請及營業稅、扣繳等稅務登記,確立外國公司台灣分公司的稅務身分與申報義務。

8.國稅局報到(約 1 天)

完成稅籍登記後,至國稅局或線上完成報到,領取稅務相關文件、了解申報期限與繳稅方式,確保稅務合規。

9.籌備處帳戶轉為正式分公司帳戶(約 1 天)

在設立登記完成並取得分公司登記資料後,向銀行辦理籌備處帳戶更名或轉為正式分公司帳戶,更新帳戶簽章與對外往來資訊。

10.進出口登記申請(約 1 天)

若分公司有進出口業務,向財政部關務署或相關單位辦理海關登記、進出口商登錄或報關權限設定,取得必要的進出口資格。

三、設立台灣分公司的大小問題(逐題 Q&A)

Q1.外國公司設立台灣分公司或子公司有什麼分別?

答: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分公司是隸屬於外國總公司,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總公司對分公司負一切法律責任。

Q2.設立台灣分公司的外國公司需要是外國註冊公司嗎?

答:需要。外國公司必須在其國家合法註冊的有限公司,不能是商號、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

Q3.台灣分公司需要經過投審會進行審查嗎?

不用。分公司的設立登記和資金審核權責在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如果分公司資本有陸資成份或是港澳資本則須經過投審司審核。

Q4.台灣分公司能和別人合股嗎?

答:不行。台灣分公司是附屬於外國總公司的分支機構,由外國總公司獨資持有和控制,不得有其他股東入股。

Q5.台灣分公司在台灣需要登記在商業用地址嗎?

答:要。台灣分公司必須登記在合乎法規的商業用地址。可以選擇透過借址登記的方式,將地址登記在在台北創業家商務中心。

(延伸閱讀:借址登記解析|合法借址登記,輕鬆開設公司和行號

Q6.台灣分公司在台灣的營業項目會有限制嗎?

一般的營業項目沒有受到限制,例如:日本的餐廳可以來台灣開設麵包店,台灣分公司做的生意也不必和總公司一樣;但有些營業項目需要具備許可才能開設,例如:菸酒批發業、醫療器材業、移居業等,如要經營這些業務,須先取得相關主管機關的特殊許可。

不過,也有一些營業項目是禁止外資經營的,被禁止的營業項目可以點閱此連結查閱:「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

Q7.台灣分公司的負責人如果是外籍人士,什麼時候需要親自到台灣?

答:台灣分公司的負責人如果是外籍人士,在分公司開籌備處帳戶時負責人要到銀行親自開戶;國稅局的營業人設立登記核准通過後,分公司負責人要親自到國稅局報到。所以台灣分公司負責人至少要到台灣兩次才能完成台灣分公司的登記流程。

Q8.外國公司在台灣設立分公司,可委託他人辦理嗎?

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若不知道要委託誰,可以委託口碑優良的「台北創業家商務中心」辦理。

Q9.外國公司設立台灣分公司整個程序需要多久時間才能完成?

答:大約需要 30 個工作天。有些營業項目需要跨門聯合審查,申請的時間會延長。

Q10.外國公司設立台灣分公司要如何取台灣分公司中文名稱?

答:在設立台灣分公司時,如果外國公司名稱非中文,須把公司名稱中翻譯為台灣分公司可用的中文名稱,或自行取一個中文名稱,再冠以其公司所在國家。例如,美國公司的台灣分公司,要叫「美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英國公司的台灣分公司則要叫「英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台灣分公司名稱不能外文和中文並用,只能使用中文名稱,分公司英文名稱則從屬外國總公司的英文名稱。外資公司設立台灣分公司,其公司型態必須根據外資公司之組織型態。

Q11.台灣分公司可以為分公司投勞健保嗎?

答:可以。分公司可以設立投保單位,為分公司的員工投勞健保。台灣分公司設立完成可以上網下載表單申請。

Q12.為什麼有些申請案件需要提供「退國籍」證明書?

答:外國公司持有外國護照的股東、擔任台灣分公司負責人或外籍經理人若有大陸出生者須附出生地公安部開立且經公證處公證的「退國籍」證明書。

Q13.為什麼有些申請案件需要提供「戶口註銷」證明書?

答:香港公司若有港澳股東、擔任台灣分公司負責人或外籍經理人若是大陸出生者須附出生地派出所開立且經公證處公證的「戶口註銷」證明書。

四、設立登記台灣分公司的資金問題(逐題 Q&A)

Q1.設立台灣分公司的資本額有限制嗎?

答:設立台灣分公司時,資本額並沒有限制多寡。但如果分公司設立時要聘請外籍經理人,資本額則要超過新台幣 50 萬以上始得申請一名外籍經理人工作證,以協助管理台灣分公司。如有經營特許營業項目,有些特特許營業項目是有資本額多寡的規定,但資本額的設定,要足以應付分公司起初的營運需求。

Q2.台灣分公司的資本額只能由外總公司出資嗎?

答:是。台灣分公司的資本額須由總公司全額出資,不能有其他外國公司或個人匯入資金。

Q3.外國總公司匯入台灣分公司的資本額一定要外幣嗎?

答:是。外國總公司匯入台灣分公司的資本額必須以外幣匯入分公司的籌備處帳戶,外幣匯到帳戶再買匯成台幣入帳。

Q4.台灣分公司的資本額什麼時候可以動用?

答:台灣分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外國總公司匯入分公司的資本額就可以動用以應付分公司的營運所需。

Q5.台灣分公司的資本額可以任意動用嗎?

答:不行、不行、不行。台灣分公司的資本額只能支付分公司的營運之用。

五、台灣分公司稅務的相關問題(逐題 Q&A)

Q1.台灣分公司可以在台灣有營業資格嗎?

答:可以。台灣分公司可以在台灣進行營業,有銷售時就要開立發票。

Q2.台灣分公司的營業稅稅率是多少?多久申報一次?

答:5%。營業稅兩個月報一次。

Q3.台灣分公司的營所稅稅率是多少?多久申報一次?

答:20%。營所稅一年報一次。

Q4.台灣分公司的盈餘還要課徵什麼稅款嗎?

答:沒有。分公司的盈餘可以匯回外國總公司,沒有分配稅的問題。

Q5.台灣分公司的稅務記帳可以委託會計事務所代為申報嗎?

答:可以。稅務記帳可以委託專業人員或事務所代為申報,也可以自行申報。

六、台灣分公司的負責人和經理人的相關問題(逐題 Q&A)

Q1.台灣分公司人員的配置有何規定?

答:外國公司在台灣設立分公司需要一名負責人(負責人)和一名經理人,兩個職位可以同一個人擔任,也可以不同人。

Q2.台灣分公司的負責人一定要外籍人士嗎?

答:不用。台灣分公司可以推派台灣人作為分公司的負責人,經理人也可以聘請台灣人。

Q3.台灣分公司的負責人和經理人如果是外籍人士,可以申請工作證嗎?

答:台灣分公司只有外籍經理人可以申請工作證,但設立分公司時,資本額要超過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才能符合申請資格。相關資訊可以參考:勞動部「一般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工作」。

Q4.台灣分公司的外籍經理人取得工作證後,可以申請應聘居留嗎?

答:可以,申請應聘居留的期限和工作證的期限相同。

Q5.台灣分公司的外籍經理人工作證可以延續嗎?

答:可以。但外籍經理人的工作證延聘須檢視分公司過去一至三年,年營業額是否達到新台幣 300 萬以上。相關資訊可以參考:勞動部「一般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工作」。

Q6.台灣分公司的外籍經理人取得工作居留,家人可以依親居留嗎?

答:可以。外籍經理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依親居留。

Q7.如果台灣分公司的資本額沒有達到50萬,但之後年營業額達到300萬以上,外籍經理人可以申請工作證嗎?

答:可以。台灣分公司剛設立時外籍經理人的申請看的是資本額,之後檢視的則是營業額。

Q8.外籍經理人第一次申請工作證時,會獲批多久?

答:12~36 個月不等。勞動承辦人員會綜合台灣分公司相關的條件作出審批。

Q9.外籍經理人工作證延聘時,會獲批多久?

答:這要看台灣分公司和外籍經理人簽訂聘僱的年限,另如果分公司的年營業額都超過 300 萬以上,或台灣分公司營運業績良好,延聘年期會較長。

Q10.外籍經理人如果在台灣連續居住五年,是否可以取得永久居留?

答:是。外籍經理人如果在台灣連續居住五年,每年居住台灣超過 183 天,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港澳和大陸人士除外。

Q11.外籍經理人可以參加勞健保嗎?

答:可以。但不能參加退休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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