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號設立(商業登記)申請流程大公開,5大步驟和注意事項,自己就能輕鬆辦!

行號設立(商業登記)有別於一般公司,由於行號被定義為小規模事業,多是企業社、工程行、店、鋪、商行、工作室等型態的組織,例如,路上常見的早餐店、文具店、香鋪、理髮店、水電行等。行號主管機關隸屬於地方政府,所以行號設立時相對的簡便。

行號設立為什麼被稱謂商業登記

行號有別於公司,公司設立稱謂「公司登記」,隸屬《公司法》規範;行號設立稱謂「商業登記」隸屬《商業登記法》規範。公司的股東是有限責任,行號的負責人或合夥人則負無限責任。

關於公司和行號差異,可以參考:一張圖讀懂公司和行號的差異

行號的定義

行號的名稱多以實業社、企業社、工程行、店、鋪、商行、工作室…等出現,登記名稱如果沒有出現有限公司,均是行號。例如:xx實業社、xx企業社、xx工程行、xx早餐店、xx香鋪、xx商行、xx個人工作室。行號設立的管轄權在地方政府,多是小型事業模式經營,所以行號的名稱只限定在同一縣市不能相同,不同縣市則可以出現相同的名稱。例如:義美商行,在台北市有,在花蓮縣也能出現義美商行。

行號可以申請免開統一發票

行號多是小規模經營,例如理髮店、小吃店、小商鋪。因此行號如果月營業額低於新臺幣20萬元,可以申請免開統一發票。

行號是否需要開立專屬銀行帳戶

行號可以開立行號獨立的專屬銀行帳戶,也可以直接用負責人的個人銀行帳戶作為行號的金流往來。

行號設立(商業登記)步驟、應備文件和注意事項

【Step 1】:申請行號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

行號設立前先擬好1-2個行號名稱,然後點擊商業名稱暨所營事業預查輔助查詢」,確認行號名稱沒人使用,再點擊「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按照相關指引進行預查申請。並按照行號會營運的項目進行營業項目登記,如果不知道自己要選擇什麼營業項目,最便利的方法是參考同業的營業項目來增刪。順利的話2個工作天就可取得「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核定書」,確定公司名稱可以專用。

事前準備:

  1. 預擬1-2個喜歡的行號名稱,按照喜好度排列。
  2. 營業項目,可以參考同業的營業項目作增刪。

時程:約 2 個工作天

費用:審查費 150 元

注意事項:

  1. 行號名稱最好簡單、易記、讓人印象深刻。
  2. 營業項目代碼尾數為1,是特殊許可,需要額外取得相關部門的許可文件。
  3. 營業項目最後可以加上ZZ99999. 營業項目,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4. 預查需要填寫地址,可以先填寫居住地址。
  5. 取得「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核定書」就可以刻大小章。

Step 2】:選好地點作為行號登記及稅籍登記地址

行號申請設立之前要先找到地址作為商業登記和稅籍登記之用。如果是開店,就要規劃尋找店面;如果沒有店面,只需要辦公室,就要找到辦公室。也可以選擇設立在自宅或商務中心。

注意事項:

1.行號如果登記在台北市,要先進行「營業場所預查」。

2.如果把行號登記在自用住宅,房屋稅和地價稅會變高。可以參考「公司借址登記在商務中心,還是登記在家好?」相關稅率。

3.行號如果登記在台北市的商務中心,不得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Step 3】:進行「營業場所預查」(如果行號非設立在台北跳過此步驟)

由於台灣土地使用分區不同,規定也不同,如果找到地方做行號的辦公室或營業場所,租賃之前要先做「營業場所預查」,確定登記所在地可以合乎法規使用。以台北市為例,雖然地址是住宅用地,但符合某些條件,則可作為辦公室使用或營業場所使用。有些營業項目是必查項目,有些是非必查項目,所以設立行號前都必須進行營業場所預查。這個預查可以在網填寫表單申請,由都發局和建管處共同審查,審查過後會核發「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預查表」,地址能不能符合營業項目使用,預查表上會載明。

事前準備:

  1. 房屋權狀影本或建物登記二類謄本
  2. 「凡公司(商業)營業項目登記有:舞廳業、舞場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視聽歌唱業、三溫暖業、夜店業、電子遊戲場業、資訊休閒業、成人用品零售業、飲酒店業、餐館業、其他餐飲業、按摩業(視障按摩業者除外)、腳底按摩業、傳統整復推拿業、瘦身美容業、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運動訓練業、汽車修理業、機車修理業、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其他汽車服務業、遊樂園業、互動式情境體驗服務業、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寵物美容服務業、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業、自助儲物空間業,申請前述登記時本府將主動提供其營業場所之協助查詢服務,期藉此提醒及促使業者應慎選合法地點營業。」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商業處。

時程:大約4-5個工作天。

注意事項:預查時需要向房東索取建物資料,如房屋權狀或建物登記謄本,自己也可以向地政機關申請所在地址的二類謄本,費用是20元。

【Step 4】:決定行號的資本額

行號設立可以是獨資也可以是合夥,資本額多少並沒有限制(具特殊營業項目例外),但資本額超過25萬元須提供資本證明,超過50萬則須委請合格會計師進行資本簽證。

【Step 5行號設立(商業登記送審

取得「商業名稱預查核定書」和「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預查表」後就可辦理行號設立(商業登記)申請。登記申請書若不懂填寫,可以參考「公司及商業登記主題網」網站有範本可依。文件備妥後可以郵寄或臨櫃申請,如果是自己申請,最好親自送件,申請文件若有問題承辦人員會當場糾正,立即更正,節省許多時間。台北市的新設行號(商業登記)採即審即核,領到核准函後可以立即在隔壁櫃枱向國稅局遞送稅籍登記所需審查的文件。

事前準備:

  1. 行號設立(商業登記)表申請書2份(如果委託他人辦理,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要帶身分證)
  2. 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核定書
  3.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合夥組織者,應附合夥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和合夥契約書)
  4.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或需要租約)
  5. 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房屋稅單影本或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6. 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預查表
  7. 資本額證明文件(如果資本額未達25萬元免附)

時程:大約 1-2 小時

費用:規費新臺幣1,000元(以網路方式申請者,每件減收規費300元。)

注意事項:公司設立登記表申請書一式兩份,可以按照範本填寫,臨櫃辦理最好帶上行號的大小章,若有錯漏以便當場修改。

【Step 6稅籍登記送審

取得台北市政府公司登記核准函後就可以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如果公司登記採郵寄申請,稅籍登記申請台北市商業處會協助轉遞給國稅局(需填寫代轉營業人設立(變更)稅籍登記申請書),如果臨櫃辦理,可向國稅局駐商業處的櫃檯遞交申請文件。

事前準備:

  1. 營業人設立登記申請書
  2.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 台北市府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
  4. 商業登記抄本影本 
  5. 合夥組織應附合夥契約影本1份
  6. 房東同意書(影本一份)或租賃契約書(影本一份)
  7. 房屋稅單(影本一份)

時程:7-14個工作天

注意事項:

1.營業人設立申請書,可以按照範本仔細填寫,以免出錯需要補件。

2.如果要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和「免申報營業稅」就要在稅籍登記申請時一併填寫一份「營業稅申辦事項綜合申請書」提出申請。

3.申請「免用統一發票」除了營業額的審查外,營業項目也是會被列入審查之列。

【Step 7到國稅局申請購買發票憑證

取得國稅局的稅籍(營業人設立)登記核准函後,負責人需要到國稅局報到,申請購買發票憑證。

事前準備:

  1. 發票章
  2. 稅籍(營業人設立)登記核准函 

時程:大約 1小時

注意事項:

  1. 行號負責人要親自到國稅局報到,報到前,宜先向所屬管區約一下時間再前往。
  2. 如果行號獲准「免用統一發票」就不用這個步驟。